情理法齐下 祖坟纠纷圆满化解
[日期:]2010-5-5 10:24:13阅读:50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清明时节,连平县油溪镇小溪村三星屋村民与高莞镇二联村韦姓村民发生激烈的葬坟纠纷。通过油溪司法所多番做思想工作,使此起地坟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矛盾最终得以解决。
日前,高莞镇二联村韦某等人拜祭位于油溪镇小溪村一处祖坟时,发现祖坟被小溪村三星屋村民损毁,情绪十分激动,认为三星屋村民此举冒犯了韦姓祖先,侵犯了韦姓的权益,并组织韦姓群众去三星屋讨公道。很快,现场聚集了双方数百人,气氛十分紧张。油溪司法所获悉后,全体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了缓和双方情绪,司法所干警首先控制高莞镇韦姓村民的激动情绪,告诫村民不可做出过激的行为,避免事态扩大恶化。司法所干警还要求双方村民离开争执现场;先由司法所干警对事件进行调查,之后请韦姓及小溪村派代表到小溪村委会进行协商调解,并召集双方调解,韦姓代表认为:其几十年前葬的祖坟被毁有伤风俗习惯,于情于理都不能接受,要求尽快恢复地坟原貌,赔偿经济损失。三星屋代表认为韦姓坟地属新葬地坟,故将土堆坟移平。双方各持己见,争执越来越激烈,一时间矛盾难以调和。调解人员从安抚韦姓的情绪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见韦姓情绪逐渐缓和下来,便趁热打铁,从法律法规、邻里团结、民风民俗等方面分别对韦姓、三星屋村民进行耐心的劝说,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
通过不断耐心做工作,日前双方达成协议:三星屋村民接受韦姓祖坟事实,今后不再破坏韦姓祖坟;并补偿一千元人民币作为其祖坟堆土、整理的占地费用。韦姓祖坟按现原状修复,扩大应另行协商,而韦氏扫墓、修墓不得有随意砍伐林木和破坏水土的行为。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调解下,圆满地将这起地坟纠纷调解成功。
(美子 刘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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