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乡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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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绿河源·生态农业系列报道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大力引导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围绕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78个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农业厅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农业产业化,以工业理念来经营农业,借珠江三角产业转移的机遇,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较快,规模不断增大。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合作社有1078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入社社员21560户,注册资金5390万元,合作社带动农户数51418户。2007年以来,全市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4个,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这些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优势把茶叶、水果、生猪、家禽、绿竹、南药、高山油茶、经济林木等作为主导产业,并以打造名牌产品为目标,认真做好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工作,推动我市农业由分散的自给式耕作模式向联合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模式转变,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
  去年,省调研组先后到东源县义合镇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柳城镇牛栏岗农业(油茶)专业合作社和龙川县佗城镇枫深村腐竹加工专业合作社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巩固和完善了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省调研组提出,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全面落实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省调研组还表示,将向省政府作出汇报,为河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多个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其中种植业691家,占63%;畜牧业的有241家,占22%;渔业的有64家,占5.8%;林业的有36家,占3.2%;服务业和其他有46家,占4%。目前已有九个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获得质量标准认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和平县合水镇金坑村油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油茶育苗、种植、销售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250个,辐射带动450户,户均增收达3000元以上。连平县高莞花生专业合作社,利用花生加工、销售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23个,辐射带动1500户,户均增收达2000元以上。龙川县枫深腐竹加工专业合作社,利用腐竹加工与销售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52个,辐射带动127户,户均增收达3000元以上。紫金县凤安镇古田南药农专业合作社利用鸡骨草的种植与加工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135个,辐射带动560户,户均增收达2000元以上。河源市天仙湖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茶叶、灵芝种植、加工与销售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216个,辐射带动186户,户均增收达3000元以上。河源市神农宝灵芝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利用灵芝生产、加工与销售及技术指导,入社成员242个,辐射带动210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紫金县蓝塘春甜桔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春甜桔种植、销售与技术指导,入社成员130个,辐射带动190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紫金县凤安镇金凤优质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撂荒土地种植水稻,入社成员236个,辐射带动686户,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河源市万宝源花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花生种植、加工与销售,入社成员260个,辐射带动208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这9个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品牌,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形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规范发展,在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新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验收合格后,每个一次性给予扶持启动资金2万元……,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分别由市、县按1:1比例共同承担”,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组建或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机制,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组织形式,广大基层干部、农民对其还相当陌生。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媒介宣传、印发资料、典型引路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大力宣传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种养(加工、销售)大户、致富能手和农民组建或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市农业局和财政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宣传和指导各地如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此外,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突出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既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的道路,又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服务社员不以盈利为目的,民主管理、按惠顾额返还盈余、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多主体参与、多渠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次是各级农业部门组织人员认真指导合作经济组织修订章程,规范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财务管理制度、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使合作组织能够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引导合作组织签订生产和服务合同,对已成立仍未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和有关部门协商,简化登记注册手续,使未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尽快登记注册,取得合作组织法人资格,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事务。各级农业部门通过认真做好省试点单位各项工作,大胆探索,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此项工作,通过组织合作组织负责人到省试点单位参观学习、交流,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和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东源县顺景农民赤灵芝专业合作社

  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于2007年8月21日,地处东源县义合镇抚州摄布村,由东源县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法人代表是李海添。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进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后按照本社的章程实行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并设立社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设立社长1人,副社长2人,内设技术咨询服务部和生产资料供应部及市场销售部。同时,建立社长、副社长、会计、出纳职责和财经管理,制约实施细则及会议、考勤管理制度,并将各种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社员监督,确保完善建立农民经济联合组织快速发展。
  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03年8月开始初步组建,当初由11位农民组建合股投资建厂房,专项发展赤灵芝产品栽培,后于2007年12月,又新增加了60名入股的社员,截止目前,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有农民71人参加入股,共同参与发展赤灵芝专项产品。还建有生产厂房4800平方米,办公场地300平方米,储备仓库600平方米及场地设施等等,同时培育有一批高档精品园林树苗。资产共达560多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230万元,社员股金总额达63.6万元,已初步形成一个赤灵芝栽培基地。
  该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基础越来越坚实、路子也越来越宽,实现了依靠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二个科研部门技术力量的扶持,推行产品标准化,提高了赤灵芝栽培高产量、高质量、高科技的品牌,提高了经济效益,达到了农民增收。现该社已成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赤灵芝栽培试验基地,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赤灵芝栽培试验基地,成为广东省食用菌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最近又被广东省农业厅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逐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该社实际,争取今年入股的各位社员经济增长比2007年度提高20%,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建设好规范化、高标准生产厂房800平方米,包括工人宿舍、灭菌室、接种室、检测室、包装室、加工室、贮藏室、培训室等基础设施。完善三个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实行社务公开,实现一村一个产品,一产品一个合作社,一合作社一个品牌,不断提高该社发展有本地特色的赤灵芝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使顺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