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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出台措施服务“三农”
[日期:]2009-4-20 11:47:09阅读:758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记者 戴媚 通讯员 刘剑锋)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专业优势,增强服务全市“三农”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三农”工作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及时和准确的法律服务,维护农业生产秩序,推进农村民主法治进程。日前,市司法局成立了“三农”律师服务团,并配套出台了《河源市“三农”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
据了解,“三农”律师服务团由市直和县区律师事务所共十二名政治素质较高、执业经验较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组成,任期3年,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三农”律师服务团的宗旨与职责、组织与管理、工作方式与范围、工作要求以及奖励与惩罚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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